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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艘航行不到5個月的新船嗎? --閱讀人次 : 5131 以下是馬祖日報今天的報導,如果光看標題,將會得到正面的印象。但如果細看新聞內容,不免令人懷疑,即將復航的臺馬之星,還有這麼多的缺失,已報導的缺失可能只是一小部分而已。
這是一艘航行不到5個月的新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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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馬之星基隆檢修第2日 甲板部、輪機部維修順利

「臺馬之星」基隆檢修第2日,甲板部、輪機部各自進行檢修,若檢修順利,9日可出海試航。(圖:新華航業提供)
【記者馮紹夫報導】「臺馬之星」基隆檢修第2日,昨日救生艇馬達漏水問題、救生艇吊架抖動問題已經解決,艏門油壓系統今日繼續進行維修檢測;輪機設備部分,空氣減壓閥大致完成維修,還有2處地方今日將進行閥皮備品更換,並測試是否還有問題。
「臺馬之星」昨日甲板部、輪機部各自進行維修工程,甲板部已完成多項維修,近日將進行艏門油壓系統維修檢測;輪機組部分空氣減壓閥持續維修中,之前傳出多個地方會漏氣,現在大致已完成維修,還有2處今日進行備品更換,完成後再檢測是否還有問題。
船長李啟煌表示,昨天維修狀況大致良好,若檢修進度順利的話,預計9日可出海試航,再由專家學者隨船檢測,檢查是否達到復航標準,確保航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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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參考一下!
【韓國男子花了2億韓圓買下賓士高級豪華跑房車S63 AMG,卻接連3度遇上車子行進間熄火,要求(車商)退款又不被接受,憤而拿高爾夫球桿把車砸個稀爛。】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ShDvmHY8as






應該是買到船王,賣掉就好了政府預算夠嗎,何必跟錢過不去, 慢慢修到何時? 連想租房住一輩子阿, 可惜轟天烈地下雨,住到1月5日終於搬快滾啦,住有問題房子就提早,不要嚴重就搬家。
而不是一直換零件,會不會修到好 時間就是金錢,不要將寶貴的花在維修上難道交通宿命嗎?






從《臺馬之星》如此不堪行的境況下,老鄉們不禁會「連想」到咱們各鄉各島上的港灣和碼頭,不也這樣三不五時地,改建了又整修,整修了又改建,花下了一筆再一筆的大錢,猶如走馬燈般,轉個不停?
這艘船,遭人嫌,也讓人怕。有「三方責任」都須細細地放大檢視;其為業主(縣府)、得標商(高鼎公司)與設計監造(船舶暨海洋產業研發中心),是否都「認真、踏實」地執行該有的程序和職責?
若是。則《臺馬之星》何會這樣:進進出出船塢,走走停停擺爛;一趟接一趟,老是上演沒完沒了的「查查查,修修修」戲碼…
問:何年何月何日,才能有個盡頭!?

陳天興





檢調沒功能,這種現象將永無止境,繼續修了又打打了又修吧!
不蓋哪有工程標?不修怎麼繼續撈啊? 這塊土地若有機會進步
,就表示新的建設和某些特定團體能夠從這建設中獲得利益,否
則,就是舊東西蓋了又打,打了又蓋的循環!







臺馬之星船艏門修護完成 機艙蒸氣減壓閥,持續維修--2016-01-10 馬祖日報

「臺馬之星」9日船艏大門檢修完成。(圖:新華航業提供)
【本報訊】「臺馬之星」持續檢修,船艏大門昨天修護完成,新華航業說,正常開啟及收卸;機艙蒸氣減壓閥測試仍出現滲油,持續維修;船艙底抽水電控閥零件已更換3個。船廠技師昨天指導船上工作人員進行主機及電腦儀表操練,以熟悉操作。
旅客最關切的「臺馬之星」從8日檢修船艏右舷大門油壓缸,至9日上午10時維修完成。
「臺馬輪」年度歲修延至13日進行,「臺馬之星」預計13日復航台馬航線。
新華表示,艏門油壓系統、蒸氣減壓閥進行備品更換與檢查,等完成所有保固項目維修後,再出海試航,並由專家檢驗後確認沒有問題再復航。






先天不良,後天再怎麼補救改變也有限,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作法真的很令人"反感",尤其是越修越大洞,換了零件仍然狀況連連、查了幾遍依然東滲西漏,這只會讓民眾對於造船公司的誠信與政府單位的保證徹底失去信心,若是縣府沒有破釜沉舟的決心,台馬航線的未來將一片黑暗。






油壓管線阻塞 臺馬之星艏門卡住 經維修順利排除--2015-12-31 馬祖日報
【記者馮紹夫報導】(前略)
歐陽台生表示,由於船艏門的油壓管線再次阻塞,導致卡門,他指出,造船廠在處理管線時未落實「酸洗」程序,導致焊接時的殘渣留在管線中,雖然上次已由縣府斥資8萬餘元換新油,但仍有殘渣造成管線再次阻塞。
昨天下午劉增應、張龍德、歐陽台生召開緊急會議,會中決議「臺馬之星」在元旦連假後返回基隆檢修,檢修項目包括艏門、錨鍊、油壓設備等,檢修時間預計需要3至5天,因為「臺馬輪」歲修案已完成招標,因此「臺馬之星」完成檢修後即開始執行台馬航線任務。
到底多少維修經費由連江縣政府支出,不得而知,但至少艏門油壓管換新油的8萬餘元,由「冤大頭」連江縣政府買單。結果並沒有修好,一直卡門到現在。
誠如樓上ShiQi網友所說,這艘船「先天不良」,未來可能使用的25年內,將會「修不完」,也「修不好」。
正常的買家,買到這種問題百出的船,早就下定決心「封船」和「打官司」了,怎麼能夠讓賣家把「證據」(如劣質管線和零件)一一消證,而讓買家自陷於不利的地步?這是本人至今百思不得其解之處。尤其,開會找來設計監造的聯設,更是今人匪夷所思,聯設也將是買家的「被告」,要讓被他們拿走的三千餘萬元吐出來,並且負責一定程度的民事責任,怎麼還能請他們來開會?
這艘船,前朝學長應負的責任很大,但經過「當斷不斷」的一番決策過程之後,學弟的責任也慢慢追上了!

~舉手之勞,請給好文章或好圖片「掌聲鼓勵」。





接下來需要擔心的不是會不會再度進廠維修的問題,
而是相關人等擔心再修會被罵翻而在已經發覺有異狀
的情況下隱匿不報,硬是要行駛,這才是真正恐怖的
情形。
情願花上數個月時間澈底檢修再出廠吧!每次修一下
就開航然後又故障,人命關天啊!






如果→這是“您”花錢(花了那麼多錢)買來的“傢伙”,是如此不堪!還要拿人命當“白馬王子”,不見棺材不會掉淚。劉縣長→您真是大大的爛好人啊!這一局→拿我們來賭,賭的太大了!馬屁報,還是不改歌功頌德的惡習!甚麼時候才會學會監督的本質啊?林局長→您上任以來,有什麼感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