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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意外事故的理盲政治責任 --閱讀人次 : 1137 台鐵太魯閣號火車發生極為重大的交通事故,導致五十條人命的死亡,這些亡者既無辜又無奈,致使親友悲慟,引起世人哀悼,而上天垂憫,必依其意願上天堂,或往極樂世界,而得永生。
交通部業務項目有交通運輸、交通設施,尚包括郵務及電信,其範圍可從陸上、海上、到天空,而所轄單位又眾多,也就是說,交通部擔負人民食衣住行中「行」的便捷,然而,行的特性是「動」,動中最容易「碰觸」,因而常會發生意外事故之傷亡。
近日台鐵太魯閣號交通事故,是由另一委外工程之承包商的意外事件所造成的,並非台鐵太魯閣號本身人員之疏失,且其正副駕駛人均因公殉職,顯然不可歸責於台鐵的人為行政責任,遑論交通部。
至於委外工程的意外事故之責任追究,有關台鐵方面,其內部行政單位各有所司,責任歸宿至為明確,純就本事故而言,充其量是業務的「行政責任」,無關於交通部的督導及決策,不宜上綱到部長級的「政策責任」。
眾所皆知,交通部長是政務官,為其政策執行負其責任,且隨其政黨進退,是名符其實的「流水官」,與經由考試及格而具有任用保障的常任文官,為事務性的行政負其責任,兩者有明顯的區別規範。
當然,際此重大傷亡,大眾難免受到感同身受之影響,致使感性作用超越理性思維,遂有「理性盲點」的發生,故紛紛究責至交通部長。
然而,平心而論,基於交通部業務特性且涉及場域之廣,本來就容易發生意外事故,尤其所轄單位及人員較多,倘其相關的任一作業人員或局外人的過失,均須部長承擔政治責任,那麼任何一位交通部長皆是「如坐針氈」,宛如天天在玩「無常梭哈遊戲」,試想,那來的心思為全國的交通政策盡心盡力。
說實話,現任的交通部林佳龍部長,學經歷俱佳,年輕有為而滿懷幹勁,經常為執行政策而親上火線,據此,政府可藉由本次事故,於痛定思痛之餘,責成林部長大刀闊斧改革台鐵,如此,才是真正的「政治責任」,而非一走了之的理盲「政治責任」,更是陷入「治標不治本」的政治責任。
紀布德(林金官) 110 04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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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的馬祖冬天幹西囉網友請注意,筆者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但是你不用真名,且經常斷章取義地批判,如此行徑就不能躲在「訪客」匿名裡,去享有「言論自由」。
例如上述被嚴重的斷章取義之全文為:近日台鐵太魯閣號交通事故,是由另一委外工程之承包商的意外事件所造成的,並非台鐵太魯閣號本身人員之疏失,且其正副駕駛人均因公殉職,顯然不可歸責於台鐵的人為行政責任,遑論交通部。
然而你卻斷章取義為:近日台鐵太魯閣號交通事故....顯然不可歸責於台鐵的人為行政責任,遑論交通部。
你從斷章取義而得結論為:台鐵的責任都撇得乾乾淨淨真敢講;其實筆者有提及對台鐵委外工程的意外事故,責任歸宿至為明確,然而你故意抹黑,甚為惡劣,而且已是屢犯不改。
你可以不同意筆者的論述觀點,但不可明目張膽的斷章取義而誤導之,這是不道德的行為,不宜蹤容而姑息養奸,因此,筆者擬適機提告,揪出你的真實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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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布德 wrote:
近日台鐵太魯閣號交通事故,是由另一委外工程之承包商的意外事件所造成的,並非台鐵太魯閣號本身人員之疏失,且其正副駕駛人均因公殉職,顯然不可歸責於台鐵的人為行政責任,遑論交通部。
好哦,紀伯伯,請您提告吧.而且請帶種敗訴時會被反告誣告罪的刑事,而不是民事.
讓法官與鄉親來評理,看我們的紀伯伯自己有嘴說別人理盲,還是自己明明說了這段“顯然不可歸責於台鐵的人為行政責任,遑論交通部”,為什麼還可以這麼理由氣壯說我斷章取義?
是不是您也把您的這篇罵跟您不同意見的都是“理盲”的,轉給罹難和受傷的家屬看.讓他們來評理看您林金官紀伯伯在教誨什麼?看他們是否認同您?
希望您不是只想知道我是誰而已.卻忘了自己也黑過別人什麼,來吧,來告刑事吧,順便我也來讓法院紀錄下和大家知道,我也做了個夢,夢到您也嘴黑了某些人什麼?不要以為自己能五四三嘴東嘴西,被嘴就想用提告來喝止別人嘴您,沒用真名是給您留面子,不代表我怕您喔,告吧,反正我也有一肚子原本要吞在肚子裏的“故事”,正好可以讓書記官紀錄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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