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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馬祖文化護照實施公告 --閱讀人次 : 2314 壹、緣起
為鼓勵民眾參與文化活動,提昇藝文的素質,辦理本活動。
貳、作業要點
一、申請須知
(一)、凡年屆三足歲以上之國民,均可申請本文化護照。
(二)、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駕駛執照,三足歲以上之兒童則請攜
帶戶口名簿至各發照地點填寫申請單,即可立即發證。申
請人也可以自行上網填寫申請單(連江縣政府文化局網址
http://www.matsucc.gov.tw/),列印後攜帶至各發照地點
領取護照,領取護照時也攜帶證件。
(三)、歡迎團體列冊向連江縣政府文化局申請。
(四)、文化護照遺失或毀損,請至各發照地點辦理補發,每人以
一次為限。補發之護照不予補舊戳,須重新集戳。
(五)、申請人個人資料若有異動時,請告知以俾利資料更正,若
資料誤填,而損及權益,須自行負責。
(六)、申辦期間:自即日起至99年09月30日止。
二、發照地點:
(一)、連江縣政府文化局附屬圖書館
(二)、連江縣政府文化局中正圖書館
(三)、北竿圖書館
(四)、莒光鄉公所
(五)、東莒圖書室
(六)、東引圖書館
参、馬祖文化護照使用說明
一、凡參加有關連江縣政府文化局所舉辦之藝文展覽、表演、講座、
研習等活動,依本護照集戳辦法加蓋馬祖文化護照專用戳章。
二、活動集戳方式
詳如附件一。
肆、兌換抽獎聯暨抽獎活動辦法
一、每集滿5個馬祖文化護照專用戳章,可至連江縣政府文化局附屬
圖書館、連江縣政府文化局中正圖書館、北竿圖書館、莒光鄉圖
書館、東莒圖書室、東引圖書館服務台兌換抽獎聯1張,填妥基
本資料後投入抽獎箱,每人可兌換抽獎聯不限張數,但僅以獲獎
一次為限,且以第一次獲獎之獎項為憑。
二、抽獎辦法
(一)、抽獎活動預計於99年12月舉行,並邀請消保官及政風室或
主計室到場見證,以示公開及公正之程序。
(二)、彩品項目於抽獎活動前發佈於連江縣政府文化局網站或相
關媒體。
(三)、得獎名單及領獎辦法於抽獎後七日內發佈於連江縣政府文
化局網站或相關媒體。
(四)、機會中獎所得稅扣繳依據財政部《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
規定辦理。
三、連江縣政府文化局員工及執行該活動承辦廠商及相關業務人員不
得參與馬祖文化護照摸彩活動。
伍、注意事項
一、本文化護照自九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起開始使用,除因特殊原因另
行公告外,有效期限至同年十一月十五日止。
二、本護照為學習歷程之紀錄,請妥善保管。
三、本護照之文字、篇頁及相關學習紀錄,除發照及登錄學習資料之
學習相關外, 不得擅予增刪塗改。
四、護照內專用章戳格集畢後,持憑原照向各發照地點換發第二本。
五、馬祖文化護照於當年度使用為限,次年需再申請新護照。
陸、馬祖文化護照申請表
詳如附件二。
附加Word文件檔(附件一): matsu-19b51485cf12eb12bf8f1b65051cf0ca.doc
附加Word文件檔(附件二): matsu-01f3725e20858e5048668917043632a0.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