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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馬祖文化護照實施活動公告 --閱讀人次 : 2403 壹、目的
為獎勵民眾參與文化活動,提昇藝文的素質,辦理本活動。
貳、作業要點
一、申請須知
(一)、凡年屆國小學齡以上之民眾,均可申請本文化護照。
(二)、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駕駛執照,學齡兒童則請攜帶戶口名簿至各鄉圖書館服務台填寫申請單,即可立即發證。申請人也可以自行上網填寫申請單,列印後攜帶至各鄉圖書館服務台領取護照,領取護照時也攜帶證件。
(三)、歡迎團體列冊向連江縣政府文化局申請。
(四)、文化護照遺失或毀損,請至本局服務台辦理補發,每人以一次為限。補發之護照不予補舊戳,須重新集戳。
(五)、申請人個人資料若有異動時,請告知以俾利資料更正,若資料誤填,而損及權益,須自行負責。
(六)、申辦期間:自即日起至98年09月30日止。
二、發照地點:
連江縣政府文化局附屬圖書館、中正圖書館、北竿圖書館、莒光圖書館、東引圖書館
参、馬祖文化護照使用說明
一、凡參加有關連江縣政府文化局所舉辦之藝文展覽、表演、講座、研習等活動,依本護照集戳辦法加蓋馬祖文化護照專用戳章。
二、凡加入文化志工隊並參與服務工作者,將依活動性質給予加倍集戳。
三、活動集戳方式(含集戳活動及集戳地點):詳如附件一。
肆、兌換抽獎聯暨抽獎活動辦法
一、每集滿5個馬祖文化護照專用戳章,可至各鄉圖書館服務台兌換抽獎聯1張,填妥基本資料後投入抽獎箱,每人可兌換抽獎聯不限張數。
二、抽獎活動預計於98年12月舉行,並邀請消保官及政風室或主計室到場見證,以示公開及公正之程序。
三、連江縣政府文化局員工、承辦廠商及相關人員不得參與馬祖文化護照摸彩活動。
陸、注意事項
一、本文化護照自即日起開始使用,除因特殊原因另行公告外,有效期限至同年十一月十五日止。
二、護照使用完畢後,持憑原照向各鄉圖書館換發第二本。
三、護照認證蓋章僅適用於活動期間,活動結束後不接受辦理,並以一場次為限,不得重複認證。
四、參加活動之民眾忘記帶護照,可向戳章認證人員申請認證貼紙,數量有限,貼紙遺失不得補發。
五、馬祖文化護照於當年度使用為限。
柒、馬祖文化護照申請表:詳如附件二。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7ff2999dddd22bfa0287ab16e99b21af.doc
附加Word文件檔: matsu-aaa9d366ce99b31cbe615d5c6e2f2d1f.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