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玉貴
張貼者





馬祖的土地悲歌 --閱讀人次 : 11861 立委陳雪生質詢還地於民情形,有Guts !
陳立委辛苦了。
https://youtu.be/h8MDFZx-scs

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影片提要:
國軍部隊民國38年轉進馬祖,開始用槍桿子佔有馬祖人民土地,在五○年代佔用馬祖地區全縣二分之一土地,至今還佔有馬祖地區三分之一土地,這是非法占有。
土地在總登記期間,沒有取得來源證明文件,被軍方搶登記了2887筆,面積684公頃土地(1公頃 = 10000平方公尺),這是「乞丐趕廟公」不可取的行為。
安輔條例第14條之1和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6項「還地於民」修正條文,從來沒有落實執行,人民提出土地返還申請案件,國防部軍備局還要向法院提告人民,希望能夠釋出善意撤告。
國防部允諾,未登記完成土地,將不提異議,來落實「還地於民」。已登記為國有土地返還部分,交縣府委員會處理。

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在馬祖,民國65年軍政府時期辦了一次土地總登記,把政府機關學校佔用的民地,都登記為公有土地,這也是現今縣有土地的由來。
民國81年戰地政務終止後,施行民主法治,開始地籍測量及地籍調查工作,於民國83年增定了安輔條例第14條之1來解決軍佔民地的問題,並於民國89年又公告了土地總登記,結果地政機關把大量軍方佔用的民地,都登記給了軍方,反將人民申請登記的土地駁回了,因此,安輔條例就行同具文。
因為馬祖地區辦了兩次土地總登記都違法了,所以才有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6項已登記為公有土地還地於民條款的誕生。結果國防部軍備局不但不願意返還土地,還要到法院告老百姓,真搞不懂官員的心態,該調整囉!

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祖遺土地的心聲淚痕,在馬祖戰地政務終止二十四年了還看不見政府。
分享自劉用斌大哥的facebook
戰地政務自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終止之後;走過這悲痛無奈的戒嚴時期己滿廿四年;遲來的轉型正義,金,馬地區政府還是沒有解决當時戒嚴時期 所犯的錯誤向人民道歉!一個遲來的道歉有那麼難嗎?
終止戰地政務戒嚴之後,軍方還是沒有還地於民,卻把土地 技巧性 的移交給縣政府 繼續的佔用土地,而且非法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讓人民無法正當的使用自己的土地,這樣就是違反軍事徵用法相關規定。 縣政府要繼續 侵佔使用這塊土地, 也應該補辦 徵收補償或協議價購, 或向地主租用,難道馬祖縣政府要知法犯法,愚弄鄉親人民嗎?我本人手中有軍方當時如何侵佔及强拆民宅及那些幫助當局迫害自已村民的村長,村幹事們這些幫兇 劊子手,如何暗作手腳,偽造文書的照收資料檔案!比當時白色恐怖時期(二二八事件),有過之而不及希望政府拿出良知良能,古言:“人在做天在看;事終有公理”適時我會公諸於世,讓世界知道台灣還有這樣被迫害地方(金門,馬祖)我的故鄉還在繼續戒嚴、戰地政務之中。
走出悲痛無奈的戰地政務戒嚴時期,政府理應恊助人民公兼正義之心,伸正義之手紓解民困,釋民怨懟。 更希望金,馬地區戒嚴戰地政務時期受被迫害被侵佔民宅,土地的百姓們,軍方,政府能夠給個遲來的道歉與 安撫,落實真正還地於民的德政!這是歷史的痛與悲及無奈!失去的民心還是能夠回到政府的懷抱!盼能正能量的回應!?泣盼 !




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國防部有「依法行政」嗎?還是企圖搞「合法掠奪」?
國軍因國防安全須要,在戰地政務時期強佔了民地。戰地政務終止後,制定了「安輔條例」和「離島建設條例」來落實還地於民,結果人民提出申請,國防部還要以人民為被告,起訴人民,還說是「依法行政」,天下有這檔事,還真新鮮。
一個沒有辦土地徵收、或價購,也無法交待土地取得來源的侵略者,還有資格對人民申請案件提出訴訟,真是匪夷所思。地政事務所為什麼不駁回國防部提出的異議呢?難道說,官員不知道提出異議是要拿出證明文件的嗎?國防部既無取得來源證明,地政事務所還要配合國防部企圖搞「合法掠奪」,其心可誅,這是地政事務所的行政違失,也是國防部的不當得利,該醒啦!
政府機關要使用土地,就依法辦理徵收、價購、或租用民地,在民主法治的社會,為什麼不依法行政呢?

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樓上的網友,您說的真好,說到問題的核心了,給您按個「讚」!
依法論法,視為所有人的土地總登記,依內政部的函釋是要在安輔條例施行前提出測量申請的,或89年土地總登記之前提出申請登記的,或91年無主土地代管期間提出申請登記有案的,這些案件還要在62年7月31日地政機關成立前已完成民法占有時效的,才有「視為所有人」適用。
因為連江縣政府的官員貪得無厭,把它擴大成解釋函令突破法律的總登記,拭問解釋函令突破法律會有法律效力嗎?所以在這次重辦土地總登記期間才提出申請的新案,是沒有「視為所有人」適用的。
因此,因博弈公投起貪念亂登記的這一批人,案件在地政機關審查階段就應該駁回,如果沒有駁回,就是地政官員的業務違失,應不致發生亂登記的問題,亂登記也是無效的,請不要多慮,要相信政府,相信地政機關的審查人員也不敢亂來。
再說,馬祖地區絕大多數沈默的鄉親,都是純樸善良的,島小村落小,那一家的地在那一帶,鄉親一清二楚,不致有亂登記的問題。縱有,亦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也應該要給人民正當合理的信賴保護。

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視為所有人」的重辦土地總登記,依縣府的執行計畫是要在102年4月1日收件截止日後1年內完成,縣議會也同意編列2千多萬元執行經費配合辦理。如今錢早花光了,才核發權狀1百多件,執行率不到2%,確實出了問題,不但要加速追趕進度,更應嚴懲失職人員。
民政局估計有6800餘筆,但至今卻成了9891筆,數句已經告訴我們亂登記的問題嚴重,地政官員確實有問題,縣政府如果沒有能力揪出不法瀆職的官員,希望能夠主動移案給檢調單位偵辦,以免破壞政府的形象。必竟這已經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辦的最長的土地總登記,政府官員還有行政效率可言嗎?
馬祖日報101年7月3日
委外設置公設地政士期程超出預期 「視為所有人登記執行計畫」延後辦理
【記者曹重偉/南竿報導】各界高度關注縣府「視為所有人」之解決土地問題後續措施;縣府民政局表示,依據地政事務所提報之「視為所有人登記執行計畫」,原先預定7月1日開始受理申請,且所需經費2059萬元亦已經由縣議會通過辦理墊支,惟地政事務所方面反映,委外設置公設地政士等準備工作期程超出預期,導致無法如期於7月1日開始申請,對此深表歉意,待完成準備工作正式受理申請時,會再行公告周知。
內政部101年2月20日函送「解決馬祖地區土地問題」專案小組第4次會議結論:馬祖地區未完成登記之土地,於連江縣地政機關成立前,已具備民法第769條或第770條規定之條件者,依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9條規定,自時效完成得請求登記之日起視為所有人;地政機關對該視為所有人之人申請所有權登記時,勿須審查其自得請求登記之日起以迄登記完成時有否和平繼續占有之事實,於經審查無誤後逕依土地法規定進行公告,公告期滿無人異議即予產權登記;如有權利爭執之異議,則依土地法第59條第2項規定處理。
「視為所有人登記執行計畫」重點工作擇要如下:
一、實施策略及方法:
1、工作量及範圍:全縣未登記土地包含:南竿鄉3644筆,面積560.38公頃;北竿鄉1903筆,面積530.94公頃;莒光鄉1177筆,面積129.12公頃;東引鄉120筆,面積24.51公頃。
2、執行方法:按鄉列冊,同時公告受理期限6個月,接收文件後於受理期限終止後一年內完成登記。
作業流程如下:
(1)繪製並公布未登記土地地籍圖。
(2)公告未登記土地標示及受理期限。
(3)接收文件:便民配套措施,委外設置公設地政士,代理民眾書寫登記或複丈申請書及蒐集相關證件。
(4)審查並公告:強化實質審查配套措施:以現、歷任村長偕同現地訪查。
(5)異議處理(調處)。
(6)登記並繕給書狀。
(7)造冊確定地籍。
二、101年度工作項目及經費需求:
1、工作內容:公布未登記土地地籍圖、公布登記土地標示及受理期限、接收文件(複丈申請書、登記申請書)、審查(含複丈作業)。
民政局指出,「視為所有人土地登記執行計畫」處理範圍為全縣迄未完成所有權登記之土地,預估6800餘筆,但排除係屬司法程序進行中(不含合意停止訴訟)及有既判力者,廢除其原已完成之無主土地公告代管程序,由連江縣地政事務所清理後按鄉列冊,也提醒鄉親,如有發現地政事務所有漏列清形,也可由民眾主動提出申請,依總登記程序公告重新受理申請登記,並在各鄉設點指派專人收件;此次重辦總登記採創新作法,規劃委外設置公設地政士,協助民眾填寫申請書,指導民眾申請土地登記所應檢附之證明文件,並完成裝訂後交由申請人送件,如果能如預期,順利完成委外作業,對鄉親而言是一大福音。
為協助真正權利人取得土地,除將原規定之四鄰證明2人放寬為1人外,考量保證人戶籍如有他遷情事,而造成保證中斷,不足之時效,亦可另覓保證人補足之,並參酌現行地籍清理法規,以現任或歷任村長及熟悉地區土地狀況的鄉紳,參與現地會勘或提供諮詢,以輔助地政事務所。

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曹玉貴
資深會員

來自 : 桃園大溪(故鄉:馬祖仁愛村)
註冊 : 2012-01-06
發表文章 : 565
掌聲鼓勵 : 1588
資深會員

來自 : 桃園大溪(故鄉:馬祖仁愛村)
註冊 : 2012-01-06
發表文章 : 565
掌聲鼓勵 : 1588
發表時間 : 2016-11-13 23:28:10
FORM: Logged






祖遺土地的心聲淚痕,在馬祖戰地政務終止二十四年了還看不見政府。
分享自劉用斌大哥的facebook
戰地政務自民國八十一年十一月七日終止之後;走過這悲痛無奈的戒嚴時期己滿廿四年;遲來的轉型正義,金,馬地區政府還是沒有解决當時戒嚴時期 所犯的錯誤向人民道歉!一個遲來的道歉有那麼難嗎?
終止戰地政務戒嚴之後,軍方還是沒有還地於民,卻把土地 技巧性 的移交給縣政府 繼續的佔用土地,而且非法變更土地使用分區讓人民無法正當的使用自己的土地,這樣就是違反軍事徵用法相關規定。 縣政府要繼續 侵佔使用這塊土地, 也應該補辦 徵收補償或協議價購, 或向地主租用,難道馬祖縣政府要知法犯法,愚弄鄉親人民嗎?
~~~~~~~~~~~~~~~~~~~~~~~~~~~~~~~~~~~~~~~~~~~~~~~~~~~~~~~~~~~~~~~~
政府帶頭做違法亂紀的事.是不爭的事實.你還能相信這是有法治的國家?佔地至今.非但沒道歉.還地更是拖拖拉拉、不甘不願、以拖待變.訴訟&打官司...極盡能事地打壓馬祖鄉親不願歸還.真不知這是甚麼樣的政府
可恥又可恨!!
天未亮、盼天光啊 …

生活的態度 決定幸福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