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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81年11月7日戰地政務終止後,政府部門開始展開各項建設,急須用地,但多數土地都還未辦土地總登記,政府當時允諾要以測量結果,保障人民權利,落實還地於民。現在劉增應縣長卻說,目前已有軍事設施、公有建築物、公共道路、公園或其他公共用地或現由非申請人占有使用中的土地,都不還給鄉親。有沒有違法違憲,應該很清楚了。
列舉實例說明:
某君在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有一塊祖遺土地,戰地政務期間曾因軍事原因被軍方占用,戰地政務終止後規劃為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公室暨職務宿舍使用,像這類樣態的土地在馬祖地區不勝枚舉,行政部門本應協助鄉親取得所有權,再由用地機關補辦徵收補償或價購。遺憾的是我們的劉縣長說,土地上已有公有建築物的,都不用還地了,所以地政局都駁回了人民的申請登記案,這說的過去嗎?是不是違法濫權呢?
劉縣長,您錯的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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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能知足心常樂,人到無求品自高 ; 閒來紙筆為友,無事詩書作伴。
Oscar6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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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8-03-14 09: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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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劉大縣長只顧著做秀,騙票並沒有把心思放在縣政上,所以任由土地問題一延再延,一拖再拖,土地問題中央都交由地方政府處理了,所以就是劉大縣長的責任了沒有推託餘地,沒有不能處理,只有要不要做而以,顯而易見的是我們劉大縣長不想處理,又碰到功能不彰的議會沒有盡到監督之責,議員選出應該要為馬祖鄉親監督縣政,土地問題拖了那麼多年了,連江縣的議員跑去哪了?????????所以受苦的只有馬祖鄉親,戰地政務被欺壓了那麼多年,因為戰爭土地被國家用了就算了,戰地政務結束都25年了土地問題也該還給馬祖鄉親了....但是劉大縣長的承諾呢????????做不到
我想因為劉大縣長的不做為,民怨總有爆發的一天,人在作天在看,劉大縣長摸摸自己的良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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