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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雪生骨子裡頭真的還地於民? --閱讀人次 : 2068 馬資網報導「還地於民案,陳雪生將質詢林全」,陳雪生指出,目前軍方還佔有全縣3份之1至2分之1的土地,要求修法,還地與民。
馬祖鄉親樂見其成,但不解的是,為什麼幾近五島的一半土地被登記為軍方所有?
究竟是那一位縣長任內,讓軍方登記得逞,是您陳雪生縣長八年任內所為的嗎?假若不全然在您任內,那您應公諸於世是多少?是最少抑最多?您應該不是喊捉賊的人吧?
陳雪生又指出,軍方來到馬祖之前土地都是民眾所有,請問您,既然明知土地都是馬祖鄉親所有,您為什麼讓軍方登記?難道您犯了平庸之咎,只聽命行事而不顧馬祖鄉親土地正義之呼喚嗎?
陳雪生強調,這些軍方的土地多數是強佔和強制徵用,再請問您,您曾是馬祖鄉親選出的父母官縣長,為什麼不排除強佔而替子孫守護土地呢,您不是有怠忽鄉親的託付嗎?還是您本來就是始作俑者或幫手?
最非異所思的,是陳雪生所說的這一段話「希望林全加速軍方釋出土地,讓地方政府進行規劃使用」,這分明要軍方還地與縣政府,而非還地與民,如此前後說詞不一,究竟何者為真?
陳雪生既然口口聲聲說「軍方來到馬祖之前土地都是民眾所有」,實際上馬祖有了軍隊進駐,才有軍政府,換言之,連江縣政府是在軍方之後才設置的,之前又何來縣府土地?這樣不是連江縣政府成為另一強佔者,豈有此理?
最後,請問陳雪生,您嘴巴嚷嚷的還地與民,與心裡的真意是不一樣的嗎?簡單說,骨子裡頭不想還地與民,亦即所謂「口是心非」,是這樣嗎?這會再次釀成山隴介壽堂土地官司糾紛,後果堪虞也後患無窮啊!
紀布德(林金官) 105 10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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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土地問題絕對不是「歷史共業」,這種說法是在「模糊焦點、轉移責任」。
回憶一下「歷史」吧!
就知道此問題絕絕對對不是「共業」。
痛快!泣訴馬祖土地登記之痛
http://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181&t=104951
同樣是戰地,依照同樣的法規辦理土地登記,
為什麼金門沒有面臨,馬祖現在這麼「嚴重」的土地問題,請大家仔細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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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祖土地問題要解決,還有一個經常被國防部和縣府提異議、提告、提上訴,有恃無恐的原因,就是低層公務員「幫」民眾捅出的婁子。
就目前所知,至少有兩個婁子:
一、土地使用狀況,被公務員指導寫成「耕地」,國有財產局和國防部接著以「與現狀不符」做為反駁理由。
這是楊前縣長心知肚明,自己提到的,見:痛快!泣訴馬祖土地登記之痛
http://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181&t=104951
引用:土地問題初探 2009-04-04 文/楊綏生
] 甚至早期地政單位「善意」指導民眾填寫「耕地」,成了國有財產局「無耕種事實」地罩門。
二、為了符合民國100年6月22日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第9條第4項「和平占有」20年的規定,公務員要求申請人在四鄰證明書上「寫足」20年。
結果,不只軍方拿民眾「被指導」的「筆誤」來抗辯「占有事實不符」,連「縣府」自己都拿「陷害」民眾的這個「筆誤」,來對抗民眾提告。
這就是,行政機關「前頭握熱手、後頭放冷箭」的明顯例子。
申請登記讓你興沖沖來,申請後百般刁難,訴願時將你駁回,提告後一再上訴。如果縣府上訴確有理由,也就算了。但「先指導再反駁」這種作法,擺明就是先將百姓推落「陷阱」,再對民眾「落阱下石」。真是可恥之至!
連江縣的官員們說,有「誠意」解決馬祖土地問題,我是不怎麼相信的啦!只希望諸位馬祖鄉親!你們得搞清楚自己的祖產最後是怎麼不見的。
見:陳書燦家族最該感謝的人,這帖筆者所提。
http://www.matsu.idv.tw/topicdetail.php?f=206&t=154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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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馬祖政壇的大官們真要解決馬祖土地問題,首先請記得:
修法明訂,民眾對歷次申請登記案件之「文件」得重新「補正」,並要求國防部及縣府不得以補正前之「錯誤」資料作為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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