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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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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5 04: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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肛肛相護何其好 該慶幸?該憤怒?? --閱讀人次 : 6360 這年 頭都變了…
今天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以法律保障同性婚姻的國家.該慶幸?該憤怒??
搞同婚.讓台灣無後代.絕子又絕孫?在此少子化的年代…
肛肛交是老天爺開的玩笑.而相愛是人權.我們給予尊重.但是.畢竟捍衛正統婚姻才是主流!!
底線是 <同志婚姻> 決不支持<同性婚姻>用專法來保障真正的同志來追求他們的同志婚姻.若是同姓婚姻就有跨界之實.大多數的是人無法接受的!
台灣不歡迎同性婚姻
「釋憲無效、司法蒙羞、交付全民公投!」

生活的態度 決定幸福的深度





口口聲聲說尊重還是反過頭來要求公投
你也是搞的大家好亂
現在絕子絕孫的原因是養不起而不是不生
看兄台如此正義
我也沒看到護家盟張守一外遇的時候您出來捍衝家庭
怎麼別人要結婚就跑出來捍衛
台灣很歡迎同婚啊!
是你不支持而己可別把大夥兒拖下水
另外你結婚也沒有公投那同志結婚幹麼要你公投?
最後也以口號收尾
別人結婚關你什麼事
放心不會發帖子給你也不會要你的祝福
錢收好啊!






崩潰到馬祖資訊網也是有點好笑
人家相愛不相愛
根本不需要你的尊重
不用太看得起自己
他們爭的不過是法律位階的平等
就算同性婚姻不合法
同性戀也不會消失
這樣會提高生育率?
如果哪天你知道自己父母其實不愛對方
只是為迎合社會上的壓力而結婚
這你又高興?
釋憲無效也要等你先有能耐去當到大法官才能說
如果什麼都要全民公投
那我們來公投要不要繳稅你說好不好
還是來公投政府每個月發10萬零用錢給大家花?






昨天大法官釋憲宣布,內心感到無比激動,這大概是目前世代對立中青年方截至目前唯一接近戰勝的議題。其實同性婚姻在青年世代中,早已是普世價值。
同婚的個議題支持的程度幾乎就是以年齡為區分,年齡越大支持度越低,年齡越低支持度越高,尤其20~30這個年齡層,支持度破了80%,對青年來說,支持同婚早已是普世價值。而支持與反對交會的分水嶺大概在40歲這個年齡層。
從幼稚園到大學的班級同學,幾乎沒有例外都有同性族群的存在,高中的室友也是有,甚至自己親族的同輩堂表兄弟姊妹也是有同性族群的存在。我實在不願意,因為傳統社會觀念的不接受與法令的不允許,讓這些親朋好友失去追逐幸福的可能性。
曾經與母親私下討論某同事的案例,大家都懷疑她同事的先生可能是同性族群,履行了家族與傳統要求結婚生子的義務後,就不再碰老婆了。這樣被社會強迫,不正常的婚姻真的會比較好嗎?是不是因為維持表面上符合傳統價值觀,多傷害了一個人?
也有同輩女性友人在被追求時,追求的男性最後坦承是同性族群,只為了應對傳統觀念的壓迫,還好追求人願意坦承,在最後沒有造成太大的傷害。
如果傳統觀念造成的是更多的受害者,更多的被壓迫者,我們還要堅守這樣的傳統價值嗎? 讓大家一起都可以追尋幸福,應該是更理想的作為才是。






整篇文章看下來
只提出一個問題 其餘只有毫無根據的反駁
Q:搞同婚.讓台灣無後代.絕子又絕孫?在此少子化的年代…
A:別說的好像不搞同婚,台灣生育率就會上升
同性婚姻合法,你以為異性戀就會變成同性戀嗎?
怎麼會有這種邏輯思維,看到你這種人就只能無奈的笑笑
你要戰同性婚姻,請左轉PTT Gossiping或各大社群網站
來這小小的馬資網也太沒志氣
以上

曹玉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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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 2017-05-27 09: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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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解釋.認定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要求相關機關兩年內修法.保障同婚權益
幾個面向大家有必要知道:
同婚去性別化.稱謂要大修.你準備好了嗎?
現在:兒子的老婆叫媳婦 同婚合法後:女兒的老婆叫??
現在:女兒的老公叫女婿 同婚合法後:兒子的老公叫??
現在:兄弟的老婆叫嫂子&弟媳 同婚合法後:兄弟的老公叫??
現在:姊妹的老公叫姊夫&妹夫 同婚合法後:姊妹的老婆叫??
結婚年齡門檻.男女不平等.你準備好了嗎?
民法最基本的最低結婚門檻:女性16歲.男性18歲.未來同性結婚後.女同志16歲即可結婚?男性要18歲?男女不平等
請問.該下修還是上修??可能又有得吵…
全球約有195個國家.其中23個國家贊成同性婚姻.由此可見同婚並非普世價值.也不是世界潮流.台灣能走在世界的前端.何其的有幸??
婚姻從來就不是兩個人的事...

生活的態度 決定幸福的深度





稱謂從來就不是重點
你高興娶誰嫁誰
重要的是你愛不愛她/他
而不是兩人在一起之後的稱謂
幾百年前全世界還在專制社會
民主也不是普世價值
可見一個社會的價值是會隨時間改變的
如果一個國家最高的行政司法機關
只懂得故步自封拒絕任何改變
今天你我還可以在網路上一嘴罵馬英九一嘴罵蔡英文嗎
婚姻從來就是兩個人的事
現在已經是民國106年了
去美國比來馬祖還方便
我高興跟誰在一起就跟誰在一起
我不是為了父母結婚
我的婚禮也不會是父母的成果發表會
我今天愛跟A男在一起
明天愛跟B女在一起
當然與你無涉
同理你今天家庭圓滿相愛
或者你今天離婚分手
也是與我無涉
根本沒人會在意
你為了自己莫名的意識形態要反對其他相愛的人在一起
一說是多管閒事
二說是自不量力
還不如拿這崩潰的時間去多做運動
身心還會更舒暢呢






呵呵~
別人愛怎麼叫是他們的事
你可以叫你的愛人HONEY,達令、寶貝、老婆等等
女兒的老婆不能叫本名嗎?
有創意一點,難道哥哥、弟弟不會是定義出來的名詞嗎?
拿民法的年齡來說書也很奇怪
異性戀16歲的女生可以結婚
女同志16歲不能結婚
邏輯在那裡?
16歲的異性戀有能力決定自己要和誰結婚,同性的女生難道不行
不管婚姻是不是二個人的事
都不關你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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