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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給行政院林全院長的「陳情書」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8-26
重辦土地總登記處理期限將於10月1日到期,4年,1千4百多個日子過去了,要處理的新舊案共計9891件民眾申請案,用掉納稅人三千萬元公帑,卻只核發155件所有權狀,這是鄉親要的答案嗎?縣府高官視法律如糞土,還掰的出說,這是以解釋函令突破法律的總登記。請問解釋函令可以超越法律嗎?縣政團隊的法律菁英,你們真的對不起鄉親。
土地總登記 6月止已辦竣2037件--2016-08-05 wrote:
 【記者曹重偉報導】地政事務所處理土地總登記案件馬不停蹄,先就無界址糾紛案件予以審查,統計至6月13日止,已辦竣2037件,核發權狀案155件,包括東引鄉23件、莒光鄉59件、北竿鄉57件、南竿鄉16件,撤回776件、駁回695件、公告中43件、訴願中5件、訴願駁回4件、公告異議待調處359件。

 地政事務所續辦未登記土地之總登記作業,地區包括民國95年及101至102年2次辦理未登記土地重新總登記專案作業,經過統計共受理9891件民眾申請案。由於民眾相互指界重疊,界址糾紛案件高達6成8。

 地所已於104年9月15日成立「土地界址糾紛協調小組」,規劃安排東引→西莒→東莒→北竿→南竿依序邀集有指界糾紛之民眾協調;目前已辦至西莒、東莒糾紛案件協調,其他鄉部分,亦正積極排程協調中。另101年以前受理之舊案公告,經權利關係人提請異議部分約計600餘件,目前已陳報縣府201件進行調處,已調處完成139件,餘依規定程序辦理中。

 至於登記為公有土地之申請返還部分,自去年度起受理民眾申請返還案作,現已受理330件,已依法發給權狀30件、公告中53件,審查中71件,餘依規定程序辦理中。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8-29
馬祖地區在戰地政務終止後,開始辦理土地總登記,在這期間軍方本不應搶登人民土地,結果縣政府卻讓軍方登記了大部分私有土地,引起民怨,經過王長明前議員兩次率領鄉親到凱達格蘭大道抗爭遊行,終於在民國102年12月20日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15次會議通過「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修正案,讓已登記為公有的土地,在五年內要還地於民的條文,打破了土地法,土地一經登記,就有「絕對效力」的律令。這是立委陳雪生對馬祖鄉親的政績,馬祖鄉親都會感謝您。

但是未登記土地,在這次修法的過程卻被擋了下來,內政部所持的理由是說,連江縣政府已經公告重辦「視為所有人」的土地總登記,看看辦的結果再說,如果辦不下去再來研討修法,現在已經知道辦不下去了,為什麼還不趕緊提案修法呢?真是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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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玉貴 < > 發表時間: 2016-08-31
軍方強佔民地.最終土地也成軍方所有.想破腦袋也想不通這樣的邏輯…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8-31
人民的財產權受憲法保障,必須以法律訂之,不能以解釋函令充當法律。「視為所有人」的重辦土地總登記,沒有法源依據,沒有法律授權,只憑一只內政部的會議紀錄就公告了,這是連江縣政府與中央機關間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不負責任的做法,今天國防部軍備局和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對人民申請登記案件不提異議也就算了,但是事與願違,每件都提異議,事情鬧到如此大條了,少了法源依據的土地登記公告,還有法律效力嗎?鄉親的土地還有機會討回來嗎?既是荒謬的抉擇,讓土地登記事務又空轉了四年,親愛的劉縣長,您要慨恬承受,是該好好考慮修法了。這是您給選民的承諾,不要再猶豫,早點動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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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9-02
寫給行政院長的「陳情書」,已經行政院交下國防部及財政部辦理,又財政部認為這是內政部主管的事務,也轉給內政部處理了。誠懇的呼籲中央權責機關,不要再對人民申請土地登記案件亂提異議,亂起訴人民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應該以法律條文規定的事項,搞一個解釋函來害人民,這絕對是錯誤的,祈求天佑馬祖,讓這封陳情書能得到正面的回應,讓所有鄉親的土地都能夠討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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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9-03
劉縣長的承諾,改組訴願會,終於實現了。感謝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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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盟弟 < > 發表時間: 2016-09-03
有監督有差呀~要不然鄉親的權益都被自以為是的官人呼嚨過去…
感謝朱大哥仗義直言…感恩呀!
這名單中有過去代理縣府和鄉親打土地官司的律師,
不知這樣的角色立場是否中立呢?
是否了解戰地政務時期的馬袓及我們先人的生活…
因為這些都影響訴願的结果…
希望不要毀了「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修正案
這可是立委陳雪生對馬祖鄉親的政績.
公務員依法行政而不是曲解法條,是要為過去造成的錯誤要尋求解決的方法.
而不是讓憤怒無止盡的延伸…期待呀~官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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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BvmLvxWEQE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9-04
縣府內地政高官和法制人員刻意隱瞞了有利於民的特別法「軍事徵用法」及「連江縣補償軍事徵用民地(產)暫行辦法」,而以不利於民的土地法、國有財產法等來駁回人民申請土地登記案件,這是大錯特錯荒腔走板的行政處分,既是錯誤援引法規命令,就有廢弛職務,怠忽職守之嫌,應當追究其行政過失,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處,俾平息民怨。
作者: 言之正 < > 發表時間: 2016-09-05
朱大哥功不可沒,但這名單很難令人滿意,縣府自己的人馬就占了4/7。現在博士、律師、學者都大量過剩了,要組個真正專業、公平、公正的訴願會有這麽難嗎?馬祖巳列 "五星俱樂部"了,大家加加油吧!
作者: 朱瑞忠 < > 發表時間: 2016-09-05
訴願會的功能是替鄉親權利把關,勇於糾正行政機關行政處分的缺失,俾疏解訟源,提昇縣長施政的滿意度。之前的訴願會為何引人詬病,正是因為事務官專斷,官官相護,視法律如無物,還會考慮人民的利益嗎?當然,新的訴願委員,如果還是繼續為官僚政權背書,少了為民服務的心,相信鄉親也將用輿論的力量給與施壓,必竟沒有那份恩賜,就不該淌這池混水,這些委員都是自願進來的,本職學能俱佳,也應該知所進退,我們就拭目以待吧 !

在馬祖地區因軍事原因喪失占有的私有土地,明明是政府機關的不當得利,為什麼地政機關反以人民喪失占有駁回呢?真的不解? 該轉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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