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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給行政院林全院長的「陳情書」 | |
作者: 楊秉訓 < > | 發表時間: 2016-09-25 |
唐劉允章「直諫書」: 「今天下蒼生,凡有八苦,陛下知之乎? 官吏苛刻,一苦也。 私債徵奪,二苦也。 賦稅繁多,三苦也。 所由乞斂,四苦也。 替逃人差科,五苦也。 冤不得理,屈不得伸,六苦也。 凍無衣,饑無食,七苦也。 病不得醫,死不得葬,八苦也。」 我大中華民國,雖云法治,立法執行密而有疏,雖重經濟,官民競相五鬼搬運。海隅孤島,鞭長莫及,小民猶有二苦,真不知今夕何夕? 晉葛弘《抱朴子》勤求篇: 「每見此曹,欺誑天下,以規勢利者,遲速皆受殃罰,天網雖疏,終不漏也。」 小民冤屈,惟天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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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忠 < > | 發表時間: 2016-09-26 |
民國102年,也就是三年前,個人認為行政院用解釋函令突破法律的作法,來解決馬祖地區土地問題,是政府在欺騙馬祖鄉親,不負責任,也不可能實現的,且有違憲之虞。就向監察院陳述,力主恢復安輔條例,結果被內政部擋了下來,沒有替鄉親盡一份力,內心感到相當遺憾。如今寫給林全院長的陳情書,一個多月了,未見回復,還看不到轉型正義,我們就慢慢聊,耐心一點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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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忠 < > | 發表時間: 2016-09-27 |
內政部的公文有回答等同沒回答,正是因為人民的財產權必須以法律定之,不能以命令定之。所以「安輔條例」和「視為所有人」的解釋,沒有法律效力,就不能阻檔國防部軍備局,或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甚至連江縣政府以私權糾紛起訴人民的命運。再說,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四項,就更離譜了,馬祖地區因為地政機關土地登記作業的延宕,至今還在土地總登記中,權屬都還未定,離島建設條例第九條第四項規範的是已登記為公有的土地,當然沒有適用囉!中央地政主管機關,如此不了解地方事務,政權徹底的輪替也就不意外了。期待包括劉縣長在內的新政權,積極執行還地於民的政見,該修法的儘速提案修法,該請示的就快點請示中央,早日落實土地正義,不要再拖了。 | |
作者: 言之正 < > | 發表時間: 2016-09-28 |
馬祖的土地問題嚴重,為什麼歷任縣長都處理不好? 是不是和高層換來換去,但主其事的技術官僚都是同一批有關? | |
作者: 百姓 < > | 發表時間: 2016-09-28 |
沒能力+不努力+用錯力 還我馬祖祖先土地 再20年也搞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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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忠 < > | 發表時間: 2016-09-29 |
馬祖地區民國65年第一次公告辦理土地總登記,只公告一個月,又沒有公布地籍圖,違法。 民國89年第二次公告辦理土地總登記,結果把大部分民地登記給了軍方及政府機關,也違法。 民國101年公告重辦理土地總登記,四年多了至今沒有結果出來,官員廢弛職務不作為的心態已經很明顯了,當然違法。 人民申請案件,從申請書送到地政機關的第一天,就應告訴申請人要在什麼時候辦結,結果是沒有人稽催管制,如此浮濫,還像是行政機關嗎? 執法機關帶頭違法,官官相護的結果,受苦受難的就只有這一塊土地的人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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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玉貴 < > | 發表時間: 2016-09-29 |
馬祖土地問題.執法機關卻帶頭違法.可惡至極!古代市井小民遇到冤屈可"攔轎"陳情.馬祖鄉親竟連古人都不如.真是世風日下.諷刺無比 這就是帶領我們走向光明大道英明的政府?與民爭地.吃相難看不說.就連是非善惡也沒了.從小所受的教育."四維八德"更早已拋諸腦後 無言啊無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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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忠 < > | 發表時間: 2016-09-30 |
重辦土地總登記從101年7月31日公告受理申請,再由103年1月28日公告延期到105年10月1日止,現在到了應辦結的最後期限,辦理情形應該要給鄉親公布了吧!總收件數9891件,鄉親又拿到幾張所有權狀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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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瑞忠 < > | 發表時間: 2016-10-01 |
10月1日是馬祖地區土地登記史上最黑暗的一日,為什麼這麼說,因為這一天是地政機關公告辦了四年二個月土地登記申請案,應辦理結案的最後一天,本來應在這一天之前將所有的土地登記申請案處理完畢,但實際上是積案如山,該辦的幾乎都沒有辦,只是消化了鉅額的預算,把錢燒光而已,所以這一天也可稱為地政事務所的「恥辱日」。 10月1日這一個特別的日子,告訴我們,過了這一天,所有的申請案件都因為地政機關的不作為,都可申請行政救濟,提起訴願,來確保人民的權利。 重辦土地總登記,依據的是內政部的會議紀錄,但會議紀錄只說在62年7月31日地政機關成立前完成民法第769條或第770條時效的案件,可以「視為所有人」申請登記,並沒有行政指導說要重辦土地總登記啊!況,馬祖地區在82年就公告了地籍調查及地籍測量,89年公告了土地總登記,91年公告了無主土地代管一年,101年再來公告重辦土地總登記,少了法源依據,還辦得下去嗎?表明就是在故意拖延時間,欺騙善良老百姓吧!結果當然失敗了。 重辦土地總登記宣告失敗了,老百姓的財產無法獲得保障,地政官員絕對有廢弛職務之嫌,總該追究過失責任及擬定補救的方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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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玉貴 < > | 發表時間: 2016-10-01 |
坐糜廩粟、尸位素餐. ..身居要職卻不做事.又不肯離開?可憐的是馬祖鄉親啊!佔著毛坑卻不拉屎.哀..無齒之恥無恥矣 馬祖土地問題處理至今.仍是老牛拉車.蝸牛漫步.牛步到不行.已讓馬祖鄉親看不下去.耄耋之年(70歲以上)的鄉親也等不下去了 要待何日馬祖的土地正義才得以伸張????? 馬祖重辦土地總登記又跳票了.親愛的連江縣大家長、民代們、官老爺們.你們都不覺得愧對馬祖鄉親???如果還有一絲一毫的羞恥心.請趁早解決馬祖的土地問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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